各普通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等八部門關于加快構(gòu)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體系的意見》(教思政〔2020〕1號)、《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教黨﹝2018﹞4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學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廳函﹝2021﹞10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建立健全我省高校心理育人質(zhì)量提升工作體系,促進我省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規(guī)范化科學化發(fā)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設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為推動《標準》落地落實,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決定開展為期3年(2022-2025)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標準化建設工作?,F(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牢記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把全面提升學生心理健康素養(yǎng)納入高質(zhì)量教育體系,作為學校教育重要目標和評價標準,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制機制,夯實工作保障,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著力培養(yǎng)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二、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全面提升新時代全省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質(zhì)量和工作水平這一中心任務,堅持固基本與補短板、久久為功與重點突破相結(jié)合的原則,根據(jù)《標準》中具體內(nèi)容和要求,對全省各普通高等學校(含獨立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進行達標驗收,至2025年末全省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部達到標準化建設。
三、工作程序
1.對標建設
各高校對照《標準》認真開展自評自查,查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以查促建,以評促優(yōu)。根據(jù)《標準》內(nèi)容和要求,明確建設時間表、路線圖,制定計劃書,切實加強科學管理和工作保障,按時完成標準化建設工作,并接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驗收。
2.驗收認定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將組建標準化建設驗收專家組,從2022年下半年開始,以實地考察形式開展驗收工作。原河南省心理健康教育試點高校及示范高校要充分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須在2022年12月前完成標準化建設。實地考察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獎懲機制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將對評估合格的學校予以通報表揚,對驗收評估不合格的學校提出整改意見,待學校整改完成后進行復查。驗收評估得分排名前十位的高校,給予獎勵和一定的經(jīng)費支持,驗收評估得分排名后五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取消學校、學校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負責同志有關評優(yōu)評先資格。
四、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視標準化建設工作,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形成自查報告,填寫《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標準化建設自評暨驗收計劃表》(見附件),并將自查報告和驗收計劃表電子版發(fā)送至指定郵箱,紙質(zhì)版加蓋黨委公章,于2022年4月15日前報送至省教育廳思政處(如需郵寄,請使用中國郵政EMS)。
聯(lián) 系 人:王玲玲 0371-69691056
電子郵箱:wll@haedu.gov.cn
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qū)正光路11號省教育廳思政處D729
附件:1.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設標準(試行)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標準化建設自評暨驗收計劃表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河南省教育廳
2022年3月25日